香港廿四日及廿五日暴力事件再次遍布各區。港警昨天(廿六日)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,過去兩日警方共拘捕八十六人,年紀最小的只有十二歲。
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(行動)麥展豪指出,暴力行為進一步升級,激進示威者不僅襲擊警方,亦攻擊普通市民、店舖和公共設施。他批評該行為「走火入魔、目無王法」。香港在本月十八日的公眾活動中警民未見衝突,令市民以為出現轉機,但這兩天激進示威者令香港社會失望,香港再次陷入混亂當中。
麥展豪說,過去兩天,在觀塘區及荃灣、葵青的公眾活動中,大量激進示威者打著和平遊行的旗號,有組織有預謀地在各區設置路障肆恣堵塞交通、縱火、隨意破壞設施,並以大量汽油彈、彈珠、鋼珠、長鐵支等襲擊警務人員、記者和普通市民。麥展豪強調,暴徒的行為全部足以致命。
麥展豪表示,激進示威者攻擊意見不同的市民,圍堵、用雷射光照射市民,並向市民的臉及全身噴漆。麥展豪認為激進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已進一步升級。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(媒體聯絡及傳訊)江永祥公布,廿四日與廿五日共拘捕八十六人,其中六十七男、十九女,年紀最小十二歲、最大五十二歲,他們涉嫌非法集結、襲警、藏有攻擊性武器等。
兩天行動中共有廿一名警務人員受傷,其中一人被削尖的長鐵支插傷後背,現仍留醫。在彈藥使用方面,廿四日警方施放七十發催淚彈、廿四發橡膠子彈和卅一發海綿彈;廿五日共施放一四五發催淚彈、五十發橡膠子彈、四發布袋彈、十三發海綿彈,還有一名警察朝天開了一槍。
警員開槍 官方:英勇克制
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,這名開槍警員是因為見到自己與同僚生命受嚴重威脅,這是必需和合理的,該名警員的表現英勇克制。
被問到當時警員為何選擇開槍而不用胡椒噴霧,謝振中說,當時暴徒人數遠高於警員,對方用的武器包括長竹或鐵枝,部分更已削尖,殺傷力遠高於可以用胡椒噴劑應付。
踢下跪男? 警:用腳推開
媒體問現場一名男子跪下要求警員不要開槍,但被警員踢開。謝振中說,該男子突然出現在警員前面,不知道他想做什麼,警員是用腳「推開」這名男子,讓前方威脅得以移除。
謝振中說,經了解後,這名警員當時行為沒有惡意,看不到他情緒失控,又指事件是罕見及當時非常危急,警員的做法有需要及非常合理。
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說,十二歲涉案者的父親已到警署,由於聲稱本身有疾病,所以送院治療已先離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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